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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学院          管理学院          学生会章程
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以下简称本会)是管理学院学生的自治组织,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原则开展工作,接受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指导帮助。 

第二条           本会的宗旨

与时俱进、大胆创新、锐意进取全心全意为同学 和 老师服务,为把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建设成为富有特色的二级学院而奋斗。

第三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成员提高民主意识、树立科学精神,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团结和引导全院同学成为适应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

(二)统一思想、凝聚人心、建立和谐学生会。在实际校园生活中起到带头作用,树立管院的良好形象。

(三)发扬我院同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传统,树立良好的学风。广泛开展学术实践活动,培养广大同学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技素质和人文素质。

(四)倡导良好的三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促进学院的管理工作。

(五)热情为全院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协助学院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六)沟通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联系(构建学院党政与广大同学的沟通平台),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参与涉及学生的学校事务的民主管理,代表和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和要求;

(七)发展同各兄弟院系学生组织的联系和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

(八)发扬胡锦涛同志“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明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倡导积极、向上、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章       组织和职权

第四条        院学生会委员会(简称院委会)组织院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会和基层

学生组成。遵循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院党总支的领导和院团委的指导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第五条      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学生会组织的最高权力机构。全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二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由院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院委会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代表同意,报请院团总支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举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代表出席才能召开,一般决议应与会正式代表的半数以上同意使得通过。

(二)全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1、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2、  修改本会章程;

3、  讨论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4、  选取(举)产生下届上海商学院管理学院学生会委员;

5、  讨论决定其他应其决定的重大事项。

(三)院学生会委员的产生和更换

    1、院委会委员候选人可由上届学委会及各班民主选举推荐,经资格审核通过,由院学生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

       2、院委会委员因工作不称职,经四分之一以上院委会委员联名提议,经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院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予以罢免。

       3、院委会委员离任时,原则上由院委会民主选举或民主协商产生新的委员后选人,经学院同意后,予以接纳。

第六条           团总支学生会的组成

团总支学生会由十一个部门组成。它们分别是:

主席团、秘书处、团总支组织部、团总支社会实践部、团总支宣传部、学生会学习部、学生会宣传部、学生会体育部、学生会文艺部、学生会生活纪律部、学生会网络调研部、学生会社团部。

第七条           人员结构

主席团包括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副秘书长一名

团总支组织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团总支社会实践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团总支宣传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学习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宣传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体育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文艺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社团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生活纪律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网络调研部包括部长一人,副部长一人,干事若干名。

备注:团总支书记为老师,兼任学生会秘书长。

团总支组织部、社会实践部,学生会文艺部、体育部可视下学期活动情况,副部长人数可适当调整为两人

第八条           各部门职责

(一)主席团职责

1、主席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及召开班长和团支书会议。

2、秘书处、学生会主席负责整个团总支学生会工作的整体规划和统筹安排;

3、主席团负责制定团总支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并确保落实; 

4、主席团成员实行责任制,每位副主席、团总支副书记负责3-4个部门,并确保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顺利开展。

5、副秘书长负责秘书处的各项常规工作开展,监督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活动进度。

(二)团总支组织部职责

1、负责团员注册、收团员证、团费以及统计团员人数; 

2、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组织并开展丰富多彩的团员活动和学生活动;

3、协助学院党总支完成学生党员的有关工作。

(三)团总支社会实践部职责

1、负责团总支学生会的对外联系工作,如筹集资金、组织学生参加课外实践活动、与其他兄弟高校、企业单位的联系等; 

2、拓宽途径,积极开展举办各类活动,加强我院同学与外界的互动联系; 

3、通过自己实际工作,在对外活动中树立我院团总支学生会良好的形象。

(四)团总支宣传部职责

1、负责团总支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对外宣传本院的精神风貌与重大消息;

3、负责团刊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五)秘书处职责

1、负责日常会议通知及会议记录;

2、负责材料的整理上报;

3、处理内勤和财务管理工作;

4、协调、辅助、跟进、记录、监督各部门工作。

(六)学习部职责

1、负责邀请校内外专家、教授、学者、讲师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讲座;

2、负责对于管理学院各专业现状、前景及各咨询对相关人士进行及时的采访、资料收集。

3、负责系刊的筹稿、组稿、编排、印刷以及发行工作。

4、组织各种学习竞赛、辩论赛、演讲赛等文化活动;

5、开展活跃学术气氛的各类活动,提高同学学习、科研的积极性。

(七)宣传部职责

1、负责学院内外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

2、通过海报、展板等形式对我院的各项活动进行宣传,塑造出我院在学校的良好形象;

3、宣传学生会各部门的活动。

4、负责管院海报栏的定期清理工作,以此保证我院海报的张贴效果与美观。

(八)体育部职责

1、组织学院内部与体育有关的活动,如各类体育竞赛等;

2、通过自己的工作,调动同学们进行体育锻炼的积极性;

3、结合学院自身特点,注重与兄弟院系的体育联谊。

4、指导全院各类球队,开展有效的招募和训练工作。

(九)文艺部职责

1、文艺部担负着校园文化生活,展示学生才能,陶冶学生情操等任务,旨在提高全院同学的艺术水平,营造多彩的艺术氛围;

2、策划组织一些有深度,有层次的文艺晚会,丰富同学们的业余生活;

3、推广校园文化,给更多爱好文艺的同学创造一个展示自己才华的舞台。

(十)社团部职责

1. 主要负责全院学生社团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明确学生社团“为教育服务,为学生成才服务”的指导思想,繁荣社团文化,促进院内学生社团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对我院各社团的工作做好记录工作,检查各社团开展活动情况,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在学期末总结时附各社团的活动记录。

3. 围绕校园文化建设,具体负责和组织各项活动,帮助指导各社团开展工作(帮助社团聘请指导老师和顾问),把好社团活动的质量关。

4. 为拥有类似性质的管院社团搭建沟通交流的平台,通过实际行动扶助管院社团向校级社团发展。

(十一)生活纪律部职责

1、维护全院同学的人身安全,以维持宿舍纪律为主要职能;

2、负责全学院学生宿舍管理,检查,评比,安全工作的规划和实施;

3、学生上课出勤率的抽查及晚自习的检查;

4、负责各大中型活动的安全次序工作,为同学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家。

(十二)网络调研部职责

1、 负责学院主页、学生会网页的维护与更新,及时上传我院信息动态,包括毕业生就业、考研、学术、团学工作动态(学院通知、意见精神、活动动态、自律平台、学生干部信息、奖惩情况等 )。

2、 利用网络传递学生会的各项活动信息,宣传学生会的形象,做到宣传及时,内容新颖丰富。

3、对时政焦点及各大型活动进行前期调研以传达各方面的意见和反馈。

4、协助各部门进行大型活动的跟进拍摄工作

5、及时与院学生处、广播台、院级刊物、系各部门进行信息交流,进行系级活动的文字、图片的报道工作。

第九条    部门内部分工

1、部长直接由分管主席负责,负责整个部门活动的统筹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的制订,监督和督促副部长及干事的工作。 

2、副部长直接由部长负责,负责传达上级的工作要求,带领本部干事完成分配给自己的工作,并主动提出新的想法和工作计划。 

3、干事直接由部长和副部长负责,负责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应有团队精神和创新意识。对工作的各种想法和建议应经常与部长及副部长交流。

 


 

第三章       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成员的基本权利

(一)讨论和决定团总支、学生会的重大事务,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四)学生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学生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第十一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模范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各级干部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全面发展。


 

第四章       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为规范团总支学生会运作,加强团总支学生会内部人事结构的管理,进一步加快工作效率,提高全体成员的责任意识以及工作热情,特订立奖惩制度。 

1、以每一学期为评定范围,综合考察个人在这一阶段工作情况及为团总支学生会所做贡献的大小; 

2、评定采取各部小组讨论评定,分管主席列席的方式进行; 

3、每学期每部推选优秀干事一至两人;

4、每学期共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占团总支、学生会成员的20%。

注:奖惩制度细则参考干部、干事考核制度。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三条       学生会的经费来源为:学院拨款以及大型活动的专项赞助。

经费用于支付学生会的日常开支,组织各活动及表彰先进集体、个人。

第十四条       学生会各级组织可制定有关工作制度,但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另附:学生会干部、干事、管理学院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考核制度各一份,共计三份。

 

管理学院学生干部考核表

姓名:     班级:      担任职务:

 

指标

考核内容

权重

自评

主管评

 

 

一、思想道德品质
(20分)

1、遵纪守法,尊敬师长,品德高尚,为人正派,无重大违纪情况。

4

 

 

 

2、热爱团总支、学生会工作,能树立和维护学生干部的形象。

4

 

 

3、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乐意为同学们服务,能起到一个学生干部的带头作用。

4

 

 

4、尽职尽责,服从学生会的工作安排,及时、认真完成老师和部门交办的任务,不借故推委。

4

 

 

5、为人真诚,互助互爱。

4

 

 

 

  

二、工作情况
(40分)

1、实际工作中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应付突发情况的应变能力。

4

 

 

2、协调本部门内部、部门之间的工作。

6

 

 

3、能在工作中积累经验,有创新意识。

4

 

 

4、有较高工作效率。

6

 

 

5、科学地制定工作计划,实事求是地撰写工作小结。

4

 

 

6、能按时完成并上交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小结。

4

 

 

7、部门负责的工作、开展的活动能准确到位,不出现人员缺位或其他工作漏洞。

6

 

 

8、开展工作时,负责相关任务的干事能积极配合协助,不借故推委和逃避责任。

6

 

 

三、考勤(20分)

1、团总支,学生会例会,没有无故缺席、迟到现象。

10

 

 

2、大型活动时,能到场并协助工作。

10

 

 

四、学习情况
(10分)

1、政治上要求上进,能认真学习党的理论知识。

5

 

 

2、学习态度端正,成绩良好。

5

 

 

五、公寓表现
(10分)

1、在公寓,能够发挥学生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4

 

 

2、能够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规章制度。

3

 

 

3、寝室卫生状况良好。

3

 

 

合计

100

 

 

 

备注:1、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以上,合格65以上,64分以下为不合格。

2、本次考核自评占30%,互评占30%,主管评占40%。

3、第四点学习情况以及第五点公寓表现由辅导老师提供资料。

4、64分以下的学生干部将予以劝退。

 

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干事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院学生会内部管理,完善干部量化考核,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班长、团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全体干事)。

每人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 开会请假三次以上者或者包括三次者(-2),迟到早退(-2),无故矿会(-5)。

2、 集体活动请假(-3),迟到早退(-3),无故不参加。(-10)

3、 在组织的大型活动中,未能完成好本部部长所分配的任务,每项工作。(-10)

4、 在日常工作中不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本部各项任务。(酌情-1到-5分)

5、 积极参加活动(非集体活动)。+10

6、 期中、期末考试总分为全班前三。(+10)

7、 期中、期末考试每一门不及格。(-5)

8、寝室卫生评比三次不合格者。(-5)

9、在公共场合做出有损与我院学生会形象的行为。(酌情-5到-10)

10、严重违反校规校纪(-10),清洁严重者予以劝退。

11、有经济错误的学生干部。(-20),并建议免职。

12、为学生会作出突出贡献。(+10)

附:1)本制度使用于团总支、学生会所有部门,具体各部门可以在本制度上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2)在学期末评比中考核第一的干事,成为学生会优秀干事,予以表扬及相应的提拔。

3)低于75分者将予以劝退。

备注:各项活动记录,秘书处配合活动专项表格、记录、人员考勤。在考核时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管理学院班长、团支部书记考核制度

为了加强院学生会内部管理,完善干部量化考核,切实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班长、团支部书记的整体素质,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管理学院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

每人基准分为100分,具体内容如下::

1、每次例会请假(-2),迟到早退(-2),无故旷会(-5)。

2、不能有效传达学生会工作事宜(-3),由于个人原因耽误本班参加学校各项活动(-10)

3、班长、团支部书记所在班级能积极参加活动。(-5)

4、期中、期末考试总分为全班前三。(+10)

5、期中、期末考试每一门不及格。(-5)

6、寝室卫生评比三次不合格者。(-5)

7、在公共场合做出有损与我院学生会形象的行为。(酌情-5到-10)。

8、违反校纪校规。(-10)

 

附:在本考核制度中,得分高于85分者,在奖学金评比中,德育分加5分。低于70分者,德育分减5分,低于60分者,免去奖学金评比。

备注:各项活动记录,秘书处配合活动专项表格、记录、人员考勤。在考核时作为重要评分依据。

最后一条免去奖学金评选在学期初与各班辅导员联络、协调,切实作到有效实行。

 

 管理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08年八月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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